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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大学计算机教研室”职责

发布时间:2016-11-23  点击数:0
      大学计算机教研室隶属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通识教育教学部,负责全院非计算机专业通识必修课《大学计算机—1》和《大学计算机—2》课程的教学任务。大学计算机教研室具有以下职责:
1、 建立健全会议制度。教研室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,学习教育理论、交流教学经验,研究教学问题以及讨论处理教研室工作中需要集体解决的问题。每次会议应有明确的主题,有完整的会议记录。
2、建立健全听课制度。教研室主任、主讲教师等要深入课堂听课,及时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,提出改进意见,也要组织教师集体听课和相互听课,进行观摩教学,要经常化、制度化地坚持下去,并做好听课记录。
3、建立健全教师工作制度。每学期初,教研室应有工作计划,对教学、科研、学术活动及教学改革等工作做出具体安排。学期末,教研室应对一学期的工作进行总结。
4、建立健全教学档案制度。重视收集、积累和整理教学文件、课程建设档案和反映教学日常运行的其他工作档案,并按要求进行归档。
5、建立健全教师档案制度。教研室应根据学院教师的构成情况,按学院要求实行分类管理和指导,建立教师业务档案,建立健全教师档案信息和分类统计数据,整理归档。
6、负责制定本教研室工作计划,组织制定(修订)教学大纲,审核或组织编写教材及课程考核命题等。
7、配合教学秘书组织协调和安排学期教学工作计划、课程安排等工作。
8、完成通识教育教学部其它相关工作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通识教育教学部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6年9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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